close

  稍早的時候,我二哥問我要幾張台灣風景的照片。我問他,要照片的目的是什麼,得到的答案是,某位朋友的親戚要拿去印在鉛筆上面用的。


  一聽到這個答案,我馬上回絕了二哥的請求。我的理由是,沒有道理我辛苦用心拍的照片,要這樣無條件的奉送給別人做賺錢的工具。即使我拍的照片平凡無奇,但要使用在商品上面,對方還是得要尊重我才行,哪有透過親朋好友的要求隨意就可取得!


  我告訴二哥說,要用我的照片可以,請付我版權費用。其實我在意的不是金錢,而是一份台灣人對於別人辛苦的成果的尊重。


  二哥聽到我一口回絕,他覺得很失望,很明顯地他也很不開心。但我想,他只是站在幫忙朋友的角度,卻沒有想得更深遠。如果今天他編寫的曲子被朋友拿去出版或錄音牟利,但對方卻連感謝都沒有,我相信他一定也會覺得很生氣吧!


  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?你會像Madderie一樣回絕?還是很慷慨地把照片送人呢?


 


PS:最後我還是衝著二哥的面子,給了兩張照片…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dder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